內容A. 田徑比賽; B. 康體活動。
獎勵1. 每項田徑賽各組第1名獎牌乙枚、其他參加者則獎紀念品。2. 凡參與康體活動人士,達標者均獲紀念品乙份。
附註凡參與田徑比賽及康體遊樂之機構/社團,可直接向澳門傷殘人士體育協會、澳門特殊奧運會、澳門聾人體育會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