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 |
2011 年 11 月 12、13 日 (星期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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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1) |
參加者需自備單車。 |
2) |
凡澳門市民均可報名參加。 未滿18歲(即1993年或以後出生)的人士須由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方可報名參加。 |
3) |
騎單車人士 - 需年滿15歲 (1996年或以前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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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
活動分為兩天共八段路程,參加者第一天由澳門出發,騎單車到三水並留宿一晚;翌日經西樵山騎單車返回澳門 (騎車路程來回共114公里)。 |
主辦單位 / 贊助 |
澳門單車總會 / 體育發展局 |
目的 |
單車遊為一項有益身心的大眾體育活動,鼓勵市民於餘暇時間積極參與體育鍛鍊,亦達到強健體魄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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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手續 |
1. |
報 名: |
10月28日澳門單車總會(秘書處)幕拉士大馬路激成工業中心第三期二樓R、S座 (上午10:00 – 12:30,下午13:30~17:00) |
2. |
名 額: |
140人 (每人每次最多報4個名額,滿額即止) |
3. |
報名費用: |
澳門幣 $500.00元 (包括酒店住宿1晚佔半房,午餐2次,早餐1次,晚餐1次) |
4. |
報名資料: |
必須遞交已填妥的報名表格、健康証明、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有效往來中國的有關簽證或回鄉證影印本、個人近照兩張、報名費。 |
5. |
物 品: |
憑收據於11月11日(14:00 – 17:00)到澳門單車總會(秘書處)幕拉士大馬路激成工業中心第三期二樓R、S座領取活動相關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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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 |
1. |
應穿上由大會提供的T恤。 |
2. |
穿著舒適的鞋及單車運動專用短褲。 |
3. |
如天氣炎熱應擦太陽油以保護皮膚。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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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配戴硬殼安全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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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
建議使用有變速器的單車。 |
2. |
開始運動前,不要忘記做適量的熱身運動,並作數次深呼吸。 |
3. |
應循序漸進地逐步增加運動強度。 |
4. |
在活動後應多喝水以補充失去的水份,並吃有營養的食物。 |
5. |
恢復消耗的體力後才可重新開始運動。 |
6. |
參加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所定下的各項安排及規則,否則後果自負。 |
7. |
下列人士不宜參加單車遊: — 脊髓尾部有病患者 — 下肢有關節炎者 — 心肺功能衰弱者 — 平衡上有困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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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
1. |
必須認識並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高度警覺。 |
2. |
在澳門道路上靠左邊路旁行駛,在廣東省內則應靠右行駛。 |
3. |
此活動屬大眾體育性質,並非比賽,參加者應遵守各項提示。 |
4. |
不要裝載令單車在行駛時失去平衡的物件,應注意重型車輛超前所引起的氣流。 |
5. |
最重要是留意周圍環境,從汽車內或停車處走出的人士,及橫過馬路的行人。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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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應小心駕駛,主辦單位對單車遊途中,所發生違反道路章程、意外傷亡及裝備損壞事件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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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辦公時間內致電查詢 |
TEL : 2848 2182 澳門單車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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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0人 (每人每次最多報4個名額,滿額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