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9/2008號法律修改及第3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12/2000號法律通過的《選民登記法》全文的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負責實體應最遲於十月十五日公開未送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名單及其認別資料。
為此,體育委員會特此通知已獲確認屬體育界別的法人,「2011年度未提交年度總結報告之體育界別法人名單」由即日起(2011年10月14日) 公開張貼於體育發展局(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樓),另可透過體育發展局網頁(www.sport.gov.mo)內的體育界別法人專欄進行查閱
自公開上述所指名單後五日內,任何利害關係人得以錯誤或遺漏為依據向體育委員會以書面提出聲明異議。
如有垂詢,請與本局職員尤小姐及李小姐聯絡。電話:2858 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