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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年度總結報告須知

  1. 報告遞交方式
    • 須親臨體育局遞交,不接受以郵寄、電郵或傳真的方式遞交,體育局隨後會把報告轉交體育委員會。
  2. 報告遞交地點及期限
    • 須於每年九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或之前遞交至體育局總部(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818號)。
  3. 報告內容要求
    • 須完全符合第39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訂的《確認法人屬於體育界別的評審準則》;
    • 法人識別資料(表格CD_RA_Modelo_001);
    • 有效之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之人員名單;
    • 身份證明局簽發的法人登記證明書副本;
    • 現屆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及監事會之人員名單副本,名單所載人員須為現屆在任人員;
    • 實際召開的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會議表 ,並需一併提交會議紀錄副本及相關會議記錄簿冊以作證明(表格CD_RA_Modelo_002);
    • 公開體育活動的報告(表格CD_RA_Modelo_003);
    • 年度總結報告(表格CD_RA_Modelo_004)。
  4. 表格及其他資料
    • 上述表格可於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體育界別法人檔案下載專區免費下載;
    • 如有任何疑問或查詢,請致電8395 1111與體育局聯絡。

相關下載:

    • 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之會議統計表 (CD_RA_Modelo_002)

    • 舉辦或參與與組織章程的宗旨相符合的公開體育活動之報告 (CD_RA_Modelo_003)

    • 年度總結報告 (CD_RA_Modelo_004)

    • 法人基本資料 (CD_RA_Modelo_001)